实验室是科技的摇篮,实验室设计的安全防护是保证实验室安全的前提条件,是为了将实验室潜在的职业危险降至最低,以创造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保护对象包括人员的安全、样品的安全、仪器的安全、运行系统的安全及环境的安全。
(1)科学实验建筑底层的门、窗宜采取安全防盗措施。
(2)放射性物质贮存场所应设置防盗门、防盗窗及报警装置等设施。
(3)对限制人员进入的实验区应在其明显部位或门上设置警告装置或标志,对放射源的贮存室除应设置警告装置或标志外,还应设有防火、防盗及报警装置等设施。
(4)有贵重仪器设备的实验室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
(5)由一个以上标准单元组成的实验室安全防护设计的安全出口不宜少于两个。
(6)易发生火灾、爆炸、化学品伤害等事故的实验室的门宜向疏散方向开启。
(7)凡进行对人体有害气体、蒸汽、气味、烟雾、挥发物质等实验工作的实验室,应设置排毒柜。
(8)含汞的实验室应设置特制的排毒柜,实验室安全防护设计的地面、楼面、墙面、天花、实验台、门、窗等均应采用不开裂、不吸附、不渗漏的材料,并应设有集汞槽、沟、瓶等设施,地面、楼面应有不小于1%的坡度,地沟、地漏应具有收集散失汞的功能,室内下部应设排风口。